北京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国产高清无码视频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0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优化调整本市住房限购政策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允许以下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或成年单身人士,在五环外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已在京拥有2套住房的;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已在京拥有1套住房的;

  3.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已在京拥有1套住房的。

  其中,新购买商品住房位于通州区(不含台湖、马驹桥地区)的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还须为通州区户籍,或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康晓峰,男,汉族,1962年2月生,黑龙江鹤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鹤岗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绥滨县委副书记、县长,绥滨县委书记,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鹤岗市副厅级干部。2022年3月退休。  康晓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名行贿人串供,伪造、转移、隐匿证据,想方设法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经济上贪婪无度,亦官亦商,利用担任县委、县政府“一把手”的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康晓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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